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财政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 2020-10-30 09:3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单位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目标

具体举措

1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

与财政工作和国家惠民惠企惠农等民生领域密切相关的民法典相关内容。

清新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

通过对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学习,使清新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1.邀请专家就民法典做专题授课。

2.党组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清新区财政局贯彻落实民法典提出意见。

3.举办财政系统法治培训班,专题设置民法典学习课程,进一步增强财政法治干部及执法人员运用民法典解决问题的能力。

与财政工作和国家惠民惠企惠农等民生领域密切相关的民法典相关内容。

社会公众

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大众宣传民法典,形成民法典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